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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有哪些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,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主要包括法定情形和协商一致两种。法定情形下,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,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重大过失,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。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。




劳动者的工龄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核心条件之一。若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,且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无权拒绝。这一规定旨在保护长期服务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。同时,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,除非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,否则第三次续订时用人单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。

协商一致也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重要方式。即使不符合法定条件,只要双方自愿达成一致,即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。这种方式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,但需注意协商过程必须公平透明,避免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强迫劳动者接受不利条款。

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面临法律风险。例如,未在法定期限内订立书面合同,需支付双倍工资;若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,可能承担高额赔偿。因此,企业应熟悉相关法律规定,规范用工流程,确保合规操作。

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既包括法定强制情形,也允许双方协商约定。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利,用人单位则需遵守法律,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。通过明确条件与规范操作,既能保障劳动者权益,也能为企业降低用工风险。